济南陵园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,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!

2023年 06月 25日 来源:济南墓园网


“逝有所安”是民生大事。近年来,济南陵园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,从公益性安葬(放)设施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、治理等方面探索创新、主动作为,不断提升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水平,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,为加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
规划先行,公益性公墓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


济南陵园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,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!


长期以来,各级各类规划中均未涉及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,公墓规划与城乡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生态环保规划、林业规划等没有衔接,导致公益性公墓选址困难、规划滞后。特别是济南城区寸土寸金、泉城地域“红线”重重,公墓规划难上加难。


面对困难和挑战,济南市于2018年6月启动城区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工作。近4年来,经过部门座谈、资料搜集、走访调研、方案编制、征求意见、专家评审等多个阶段,历经2次征求区县意见、5次征求部门意见、10轮方案优化调整。济南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、提出指导意见、帮助解决难点问题。


经过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会议审议,2021年11月《济南市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规划(2020—2035年)》报请济南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。此次共规划 187 处设施,其中市级设施 7 处、区县级设施 32 处、镇级设施 148 处,类型有76 处公墓、4 处回民公墓、81 处骨灰堂和 26 处纪念林,78 处为存量设施利用、109 处为规划新增设施,真正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,实现了多规衔接融合,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。


加快推进建设,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达259处


据了解,近年来,济南城区现有公益性公墓基本接近饱和状态,经营性公墓已有多年未批准新建,现有墓穴紧缺且价格不断攀升。群众除了部分选择海葬、骨灰存放和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外,其他多数埋在了传统墓葬点,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。


对此,济南市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,在公墓规划编制基础上,由民政、自然资源和规划、园林和林业、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,研究制定建设标准、审批流程、补贴方案和定价原则,指导各区县完善相关手续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。近两年来,全市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,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。市级财政对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奖励,目前已拨付2千万元奖补资金。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落实专人管理,配套完善相关设施,同时注重人性化、园林化设计,充分体现对逝者的尊重,增强公益性公墓的吸引力和使用效益。


济南陵园


健全制度措施,提高殡葬设施管理效能


国家《殡葬管理条例》和《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》均是90年代出台,许多政策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,特别是相对于农村公益性公墓,城市公益性公墓属于新生事物,管理规章相对缺失,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、建设标准、运营方式、日常监管等方面要求不够明确具体,造成实际管理工作中无章可循。


公益性公墓既要建好、更应管好。继2019年11月出台《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济南市于2020年10月启动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。济南市民政局深入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主动与司法、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在履行社会公示、征求意见、通过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,2021年12月,《济南市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。《管理暂行办法》充分考虑城区公益性公墓现状,坚持公益属性,明确主要为本辖区户籍居民提供安葬骨灰服务,并对受众范围进行适当延伸,将户籍居民的非辖区户籍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列入享受范围;坚持底线思维,在风险评估、建设标准、土地来源等方面,严格按照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》进行规范,明确了公益性公墓报批依据和命名原则等;坚持管理创新,重点对各级民政部门和公益性公墓产权管理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晰,为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。